离职过了30天不让走怎么办
景宁律师
2025-05-15
法律分析:
(1)劳动者依据法律规定,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关系自动解除,这是劳动者的法定权利,用人单位不让走的行为违反法律规定。
(2)遇到单位阻拦,劳动者要保留提前30天书面通知的证据,如用EMS邮寄辞职信并注明“辞职信”,保留回执,这是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凭证。
(3)期满后与单位沟通,以法律规定要求其办理离职手续、结算工资,这是正常的维权步骤。
(4)若单位拒绝,可采取进一步措施。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能责令单位改正;也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确认劳动关系解除,还可要求单位办理离职手续、支付工资及经济补偿等。
提醒:
劳动者维权时要注重证据收集,不同案情解决方式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一)劳动者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关系自然解除,若单位不让走,劳动者要保留书面通知证据,如用EMS邮寄辞职信并注明“辞职信”,留存回执。
(二)期满后再次和单位沟通,依据法律规定要求其办理离职手续、结算工资。
(三)若单位依旧拒绝,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责令单位改正。也能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确认劳动关系解除,让单位办理离职手续、支付工资和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劳动者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单位解除合同,期满劳动关系自动解除,单位需办离职手续,不让走属违法。
2.遇到单位阻挠,要保留提前30天书面通知的证据,如用EMS寄辞职信并注明,留好回执。期满后再和单位说明法律规定,要求办手续、结算工资。
3.若单位依旧拒绝,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确认解除关系,办手续、付工资和补偿。✫✫✫✫✫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结论:
劳动者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关系解除,用人单位不让走违法,劳动者可依法维权。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者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期满后双方劳动关系即解除,用人单位有义务办理离职手续。若用人单位拒绝,属于违法行为。遇到这种情况,劳动者可先保留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单位的证据,期满后再次与单位沟通,说明法律规定要求办理离职手续和结算工资。若单位仍拒绝,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责令单位改正;也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确认劳动关系已解除,单位办理离职手续、支付工资及经济补偿等。如果您在劳动关系解除过程中遇到类似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劳动者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关系自然解除,用人单位不让走的行为违法。这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
2.若遇到此类情况,解决措施如下:
-保留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单位的证据,可通过EMS邮寄辞职信并在详情单注明“辞职信”,留存回执。
-期满后再次与单位沟通,明确告知法律规定,要求办理离职手续并结算工资。
-若单位依旧拒绝,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其有权责令单位改正;也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确认劳动关系已解除,让单位办理离职手续、支付工资及经济补偿等。
(1)劳动者依据法律规定,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关系自动解除,这是劳动者的法定权利,用人单位不让走的行为违反法律规定。
(2)遇到单位阻拦,劳动者要保留提前30天书面通知的证据,如用EMS邮寄辞职信并注明“辞职信”,保留回执,这是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凭证。
(3)期满后与单位沟通,以法律规定要求其办理离职手续、结算工资,这是正常的维权步骤。
(4)若单位拒绝,可采取进一步措施。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能责令单位改正;也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确认劳动关系解除,还可要求单位办理离职手续、支付工资及经济补偿等。
提醒:
劳动者维权时要注重证据收集,不同案情解决方式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一)劳动者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关系自然解除,若单位不让走,劳动者要保留书面通知证据,如用EMS邮寄辞职信并注明“辞职信”,留存回执。
(二)期满后再次和单位沟通,依据法律规定要求其办理离职手续、结算工资。
(三)若单位依旧拒绝,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责令单位改正。也能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确认劳动关系解除,让单位办理离职手续、支付工资和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劳动者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单位解除合同,期满劳动关系自动解除,单位需办离职手续,不让走属违法。
2.遇到单位阻挠,要保留提前30天书面通知的证据,如用EMS寄辞职信并注明,留好回执。期满后再和单位说明法律规定,要求办手续、结算工资。
3.若单位依旧拒绝,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确认解除关系,办手续、付工资和补偿。✫✫✫✫✫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结论:
劳动者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关系解除,用人单位不让走违法,劳动者可依法维权。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者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期满后双方劳动关系即解除,用人单位有义务办理离职手续。若用人单位拒绝,属于违法行为。遇到这种情况,劳动者可先保留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单位的证据,期满后再次与单位沟通,说明法律规定要求办理离职手续和结算工资。若单位仍拒绝,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责令单位改正;也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确认劳动关系已解除,单位办理离职手续、支付工资及经济补偿等。如果您在劳动关系解除过程中遇到类似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劳动者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关系自然解除,用人单位不让走的行为违法。这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
2.若遇到此类情况,解决措施如下:
-保留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单位的证据,可通过EMS邮寄辞职信并在详情单注明“辞职信”,留存回执。
-期满后再次与单位沟通,明确告知法律规定,要求办理离职手续并结算工资。
-若单位依旧拒绝,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其有权责令单位改正;也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确认劳动关系已解除,让单位办理离职手续、支付工资及经济补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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