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的具体内容如何确定?
景宁律师
2025-06-11
离婚协议书的具体内容需要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以及法律规定来确定。通常,离婚协议书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双方身份信息:明确夫妻双方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等基本信息,以便确认协议的主体。2.财产分配:详细说明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范围,以及如何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可以包括不动产(如房地产)、动产(如汽车、家具等)、存款、股票、债券等财产的分配方式。3.债务处理:明确夫妻共同债务以及各自个人债务的归属,并约定如何偿还这些债务。可以规定哪一方负责偿还具体债务,或者由双方共同承担。4.子女抚养:如果有未成年子女,需明确子女的抚养权、探视权以及抚养费用的承担方式。可以约定哪一方获得直接抚养权,另一方支付抚养费用。5.财产转移:约定离婚后如何进行财产的实际分割和交付,包括房地产的过户、车辆的登记变更等具体事宜。6.生效条件:明确协议的生效条件,通常是双方签字并经有关部门确认(如法院裁定离婚或民政部门登记)后生效。7.其他约定:可以包括财产分割时的特别条款,如“大额物品归各自所有”等,以及其他协商一致的内容。在编写离婚协议书时,建议双方尽量达成一致,并由律师审核以确保合法性和公正性。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七十三条:法律行为应当由意思表示的人作出,可以通过协议、声明或者其他方式表现意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共同所有,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处分,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本法第三十六条:夫妻对外债务,夫妻共同财产先行清偿,缺少的,由夫妻分别以各自的财产清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七十五条:民事行为包括协议、声明和其他方式表现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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