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并购的形式有哪些?
景宁律师
2025-06-22
公司并购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形式:1.吸收合并:一家公司吸收另一家公司,成为继续存续的公司。被吸收的公司解散,其资产、负债、权利和义务全部转入吸收方公司。2.新设合并:两家或多家公司共同合并,解散后成立新的法人,新公司承担所有资产和负债。3.控股子公司:一家公司成为另一家公司的控股股东,通过持有其大部分股份获得控制权。4.资产重组:包括出售资产、股权转让等形式,通常涉及资产的重新分配和整合,以实现资源优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六条:公司可以通过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的方式进行合并。吸收合并是指一家公司吸收其他公司,成为继续存续的公司,同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新设合并是指两家或以上的公司共同合并设立一家新的公司,并将原有公司的全部财产权利和义务转移至新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条:公司合并后的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或者成立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三条:债权人会议可以对公司的重整计划提出修改意见,或者表决通过其他解决方案,包括出售公司资产、股权转让等方式进行债务清理和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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