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多长时间结案
景宁律师
2025-06-28
1.补充侦查次数有限制,最多两次,每次期限为一个月。
2.第一次补充侦查后,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可二次退回。二次补充侦查后仍证据不足,应不起诉。
3.补充侦查完毕移送法院,简易程序二十日内审结,可能判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可延至一个半月;普通程序两个月内宣判,最迟不超三个月,特殊案件经批准可再延三个月。✫✫✫✫✫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退回补充侦查有次数和期限限制,两次为上限,每次一个月。若第一次补充侦查后检察院仍觉得证据不足,可二次退回。二次补充侦查后若证据依旧不足,检察院应作出不起诉决定。
1.当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法院审判时,适用简易程序的,法院需在受理后二十日内审结;若可能判处有期徒刑超三年,可延长至一个半月。这一规定保障了案件的快速处理,提高司法效率。
2.适用普通程序的,法院要在受理后二个月内宣判,最迟不超三个月。对于可能判死刑或附带民事诉讼等特殊案件,经上一级法院批准可延长三个月。
建议司法机关严格遵循补充侦查和审判期限规定,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案件能及时公正处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结论:退回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每次一个月。第一次补充侦查后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可二次补充侦查,二次补充侦查后仍证据不足应不起诉。补充侦查完毕移送法院,简易程序一般二十日内审结,可能判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可延长至一个半月;普通程序一般二个月内宣判,最迟不超三个月,特殊案件经批准可延长三个月。
法律解析:依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限制退回补充侦查次数和期限,是为避免案件久拖不决,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当检察院经两次补充侦查仍认为证据不足时作出不起诉决定,体现了疑罪从无原则。在审判阶段,根据案件复杂程度和可能判处刑罚不同,规定不同的审理期限,确保司法效率与公正。如果大家在刑事诉讼程序方面有疑问,想了解更多相关法律规定和自身权益,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一)公安机关要注意补充侦查的次数限制为两次,且每次要在一个月内完成补充侦查工作,避免超期或超次数补充侦查。
(二)检察院在第一次补充侦查完毕审查后若仍觉得证据不足,可依法再次退回补充侦查,但第二次补充侦查后证据还不足,就需作出不起诉决定。
(三)案件移送法院审判时,若适用简易程序,法院应在二十日内审结,可能判处有期徒刑超三年的可延长至一个半月;适用普通程序的,要在两个月内宣判,最迟不超三个月,可能判处死刑或附带民事诉讼等案件,经上一级法院批准可延长三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第二百二十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第二百零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法律分析:
(1)补充侦查有明确的次数和期限限制,退回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每次期限为一个月,这是为了保障司法效率,避免案件久拖不决。
(2)检察院在不同阶段的处理方式不同。第一次补充侦查后证据仍不足,可再次退回补充侦查;第二次补充侦查后证据依旧不足,应作出不起诉决定,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案件移送法院审判后,根据适用程序不同,审理期限也不同。简易程序一般二十日审结,可能判处有期徒刑超三年的可延长至一个半月;普通程序通常两个月宣判,至迟不超三个月,特殊案件经批准可延长三个月。
提醒:
不同案件情况复杂程度不同,若对补充侦查和审判期限有疑问,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第一次补充侦查后,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可二次退回。二次补充侦查后仍证据不足,应不起诉。
3.补充侦查完毕移送法院,简易程序二十日内审结,可能判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可延至一个半月;普通程序两个月内宣判,最迟不超三个月,特殊案件经批准可再延三个月。✫✫✫✫✫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退回补充侦查有次数和期限限制,两次为上限,每次一个月。若第一次补充侦查后检察院仍觉得证据不足,可二次退回。二次补充侦查后若证据依旧不足,检察院应作出不起诉决定。
1.当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法院审判时,适用简易程序的,法院需在受理后二十日内审结;若可能判处有期徒刑超三年,可延长至一个半月。这一规定保障了案件的快速处理,提高司法效率。
2.适用普通程序的,法院要在受理后二个月内宣判,最迟不超三个月。对于可能判死刑或附带民事诉讼等特殊案件,经上一级法院批准可延长三个月。
建议司法机关严格遵循补充侦查和审判期限规定,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案件能及时公正处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结论:退回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每次一个月。第一次补充侦查后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可二次补充侦查,二次补充侦查后仍证据不足应不起诉。补充侦查完毕移送法院,简易程序一般二十日内审结,可能判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可延长至一个半月;普通程序一般二个月内宣判,最迟不超三个月,特殊案件经批准可延长三个月。
法律解析:依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限制退回补充侦查次数和期限,是为避免案件久拖不决,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当检察院经两次补充侦查仍认为证据不足时作出不起诉决定,体现了疑罪从无原则。在审判阶段,根据案件复杂程度和可能判处刑罚不同,规定不同的审理期限,确保司法效率与公正。如果大家在刑事诉讼程序方面有疑问,想了解更多相关法律规定和自身权益,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一)公安机关要注意补充侦查的次数限制为两次,且每次要在一个月内完成补充侦查工作,避免超期或超次数补充侦查。
(二)检察院在第一次补充侦查完毕审查后若仍觉得证据不足,可依法再次退回补充侦查,但第二次补充侦查后证据还不足,就需作出不起诉决定。
(三)案件移送法院审判时,若适用简易程序,法院应在二十日内审结,可能判处有期徒刑超三年的可延长至一个半月;适用普通程序的,要在两个月内宣判,最迟不超三个月,可能判处死刑或附带民事诉讼等案件,经上一级法院批准可延长三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第二百二十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第二百零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法律分析:
(1)补充侦查有明确的次数和期限限制,退回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每次期限为一个月,这是为了保障司法效率,避免案件久拖不决。
(2)检察院在不同阶段的处理方式不同。第一次补充侦查后证据仍不足,可再次退回补充侦查;第二次补充侦查后证据依旧不足,应作出不起诉决定,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案件移送法院审判后,根据适用程序不同,审理期限也不同。简易程序一般二十日审结,可能判处有期徒刑超三年的可延长至一个半月;普通程序通常两个月宣判,至迟不超三个月,特殊案件经批准可延长三个月。
提醒:
不同案件情况复杂程度不同,若对补充侦查和审判期限有疑问,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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